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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岗区餐饮服务许可证
在深圳市龙岗区,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已统一为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,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。
以下是关于龙岗区餐饮服务许可证(即食品经营许可证)的相关信息: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在龙岗区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:
餐饮服务(如餐馆、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饮品店等)
食品销售(含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等)
食品生产(如中央厨房、糕点制作等)
二、办理条件
1、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品经营);
2、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、设备、设施;
3、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;
4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;
5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;
6、无违法违规记录(如曾被吊销许可证等)。
三、所需材料
1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(可在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下载或在线填写)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布局图(标明功能分区、排水、通风、消毒等);
4、设施设备清单;
5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;
6、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;
7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;
8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(如非自有房产);
9、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。
四、办理流程
1、线上申报:登录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)或“深圳政务服务平台”,选择“食品经营许可”事项,按指引填写并上传材料。
2、现场核查:提交后,市场监管部门将安排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。
3、审批发证:符合条件的,予以核发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不符合的,一次性告知整改内容。
4、领取证件: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电子/纸质许可证。
五、办理地点
线下窗口: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(地址: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号),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。
线上平台:广东省政务服务网、深圳i市政府APP、粤省事小程序等。
六、注意事项
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5年,到期前需提前30日申请延续;
经营项目变更、地址迁移、法人变更等需重新申请或变更许可证;
禁止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许可证;
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属于违法行为,可能面临罚款、责令停业等处罚。
七、咨询方式
龙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:0755-28919999
官方网站:http://www.longgang.gov.cn(搜索“市场监督管理局”)
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:http://amr.sz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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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进一步协助,可提供具体经营类型(如快餐、火锅、饮品等),以便为您定制更详细的申请指导。
🕐 2026-02-19 06:02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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