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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门镇个体营业执照注销
办理虎门镇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如下:
1、税务注销:
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,结清所有税款、缴销发票,取得《清税证明》。
未完成税务注销的,无法办理工商注销。
2、准备材料:
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(如遗失需先补办或提交遗失声明);
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现场领取);
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税务部门出具的《清税证明》。
3、提交申请:
线上办理: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或“粤商通”APP,选择“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”事项,上传材料提交。
线下办理:前往虎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(地址:东莞市虎门镇连升北路58号)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窗口提交材料。
4、公示要求:
部分地区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天(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)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办结。
5、审核与办结:
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,符合条件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办结,发放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。
注意事项:
个体户注销前必须完成税务注销,否则无法办理工商注销。
如涉及特殊行业许可(如食品经营、卫生许可等),需先注销相关许可证。
建议提前咨询虎门镇市场监管部门(电话:0769-85532110)或通过“东莞市场监管”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,避免因流程调整影响办理。
(注:具体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化,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。)
🕐 2026-01-11 23:0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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